通知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接收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4-10-11   供稿:研究生科   点击:9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稳妥做好我院2025年推免生复试工作,结合实际,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优化考生服务,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确保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院长任组长,由学院党委确定具体成员,成员中须有纪检工作人员1人,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学校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建各学科(专业)复试导师组和命题组,指导实施复试工作。

(二)学科或专业(领域)命题组

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成立命题组,每组设立组长1-2名,由组长负责组织学科命题专家命制试题(建议一级学科范围专家小组人数不低于3人;二级学科范围专家小组人数2-3人,其中1人为小组长,负责统筹所在小组命题)。

(三)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导师组

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生人数,结合实际成立若干复试导师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组长,组员随机分配,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实施复试考核。各复试导师组不少于5人(含组长),成员由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遵守纪律、身体健康、当年无近亲属或存在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另有外语水平测试人员1人(可由组内导师兼任),每个复试导师组配备秘书、助理各1人。

三、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获得所在高校2025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直博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6分),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全年级同学院同专业排名前10%;硕士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6分),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全年级同学院同专业排名前20%。

(五)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六)所报考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不得跨专业报考。

(七)2025年入学报到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四、接收推免生类型及专业

(一)直博生

直博生是从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称推免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直博生招生专业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硕士生

2025年拟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及报考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五、复试方式及时间、地点

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现场报到时间、地点:2024年10月11日16:00,新疆医科大学新医路校区苏园2号楼231室。

复试时间、地点:2024年10月12日10:00,新疆医科大学新医路校区苏园2号楼231室。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

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察外语听说能力(20%)、基础知识(20%)、专业知识(20%)、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20%)及综合素质(20%)等五个方面的水平,具体评分要求见《推免生复试评分表》。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重点考核本科阶段须掌握的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防治原则及本科阶段须掌握的基本实践操作技能。

七、注意事项

(一)严格遵守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推免生复试工作,秘书做好复试记录,复试专家独立评分。认真做好各类材料的记录和留档工作,复试结束后妥善保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加强复试导师组、命题组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规范行为,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工作中的作用,明确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三)加强考生身份核验、资格审核。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在复试前严格审查核验考生身份,严防出现“替考”等作弊情况。

(四)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须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者、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

(五)加强复试过程管理。根据“三随机”原则(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进一步强化复试过程管理,学校复试监督工作组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确保公平公正。

(六)加强各环节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好各招生学院人员、场地、设备等,做实、做细后勤、医疗保障等考生服务工作,确保复试各环节工作顺利开展。

(七)做好考生诚信教育宣传。要求考生签署《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推免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八)学院在网站公示复试工作方案及复试成绩等。

八、复试工作的监督保障

复试工作实行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学院制定申诉和复议制度,加强对复试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巡视,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991-4362725(新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0991-4362667(新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纪检监察室)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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